| 继续教育及增发证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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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1 |
| 关于对所属单位专业管理人员
进行继续教育及增发证书的通知
公司直属各单位、各控、参股公司:
根据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教协〔2007〕19号文)和北京建设教育协会(京建教协〔2007〕007号文)等文件的工作指导思想,结合行业需要,按照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工作安排,路桥公司从三月下旬起开展对所属各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工作,学时一天。继续教育合格,将增发对应岗位《全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
《全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各岗位的培训工作将按照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的考试计划,路桥公司根据市建委要求于2008年三月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持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参加。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6日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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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岗位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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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料员 |
3月21日 |
兴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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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员(工长) |
3月24日 |
兴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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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检员 |
3月25日 |
兴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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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材料员 |
3月26日 |
兴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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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试验员 |
3月27日 |
兴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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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理员 |
3月28日 |
兴路学校 |
三、报名要求:持证学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原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报名表(见附件一,请各单位填写附件二并报电子版)。
四、报名地点:路桥兴路学校。
五、学习费用:175元(含培训费、教材、证书工本费、午餐等)。
六、联系人:于老师、王老师
七、联系电话:63970190
特此通知
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公司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
| 文章录入:bjlq 责任编辑:bjl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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